法國經濟學家提霍勒(Jean Tirole,圖/法新社)以他對市場力量及法規的傑出分析,尤其是針對「市場失靈」,率先研究如何控管聯合壟斷及獨占行為,贏得二○一四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桂冠,並獨得八百萬瑞典克朗(約台幣三千七百六十六萬元)的獎金。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法國經濟學家提霍勒(Jean Tirole,圖/法新社)以他對市場力量及法規的傑出分析,尤其是針對「市場失靈」,率先研究如何控管聯合壟斷及獨占行為,贏得二○一四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桂冠,並獨得八百萬瑞典克朗(約台幣三千七百六十六萬元)的獎金。
瑞典皇家科學院十三日指出,此一獎項是酬賞他在「如何瞭解及規範只有少數有力廠商參與的產業」此一研究領域所做的貢獻。
皇家科學院在頌辭中表示:「自一九八○年代迄今,提霍勒為『市場失靈』的研究領域持續注入新活力。他針對掌控市場力量的廠商進行分析,提供出一套能夠高度影響政府核心決策的統合性理論:即政府應該如何因應企業併購或卡特爾(cartel,即聯合壟斷),及應該如何規範獨占行為?」
傳統的簡單的模型均假定對價格訂定上限,且廠商可能被禁止分享資訊,而提霍勒的研究已超越上述侷限。
皇家科學院表示,在提霍勒之前,經濟學者和政府官員都想找出一套能適用於所有產業的一般法則;「提霍勒透過理論證明,在特定條件下,一些規則可能運作良好,但在其他情況下卻弊大於利。訂定價格上限,能為主導性廠商提供強烈的降低成本誘因──這對整體社會是件好事;但也可能允許廠商享有超額利潤──社會將因此受害。由市場參與者共同設決定價格,通常對社會有害,但諸如專利共用(patent pool)等合作方式則能造福所有人。廠商與原材料供應商合併固然可能鼓勵創新,但也可能扭曲競爭。」因此最佳的法規或競爭政策,應針對每個企業的特殊條件審慎調整。
科學院說:「提霍勒在一系列著作中,提出一套用來設計管制政策的一般性架構,並應用於電信、銀行等產業。政府如果採納這些新見解,將能更有效地鼓勵企業提高生產力,同時避免傷害市場競爭和消費者。」
提霍勒得獎的原因之一,在於他的研究有助於使傅利曼、托賓及海耶克等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的經濟理論,能夠更接近於決策運用。當獲悉得獎後,提霍勒表示「非常榮幸、感動」。他並解釋,他的研究證明政府主管單位必須能保證有活力新競爭者,能夠自由地挑戰強有力的既有業者,例如Google。
經濟學獎是瑞典中央銀行於一九六八年所設立,也是每年諾貝爾獎的最後一項。從二○一二年起,所有諾貝爾獎的獎金比之前減少百分之二十,諾貝爾基金會表示這是為了使基金能持續運作的必要作法。
出生:1953年8月9日(61歲),法國特魯瓦
學歷:在巴黎綜合理工學院(1976年)、國立橋路學校(1978年)取得工程學學位,在巴黎第九大學(1978年)取得決策數學第三周期博士學位。1981年獲麻省理工博士學位。
獲獎紀錄:
古根漢獎學金社會科學類等
研究領域:
微觀經濟學、博弈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