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過三十年,餿水油危害食安的問題重演,相同的是商人見利忘義,主管單位把關不嚴,民眾對食安的擔心,尤其是「迫在眉睫」的中秋月餅能不能吃?內心掙扎,豈止是一個「惶」字足以形容。
不同的是犯罪結構愈來愈大,層級愈升愈高,包裝行銷愈來愈精明,從南到北,甚至港澳也淪陷,許多名牌正牌企業也難逃涉入。
遺憾的是,三十年前首先掀開餿水油神祕面紗的記者,曾獲得曾虛白先生新聞公共服務獎肯定,卻無法提醒人們牢記食安問題的教訓。
三十年前台北縣(新北市),有人在菜園蓋鐵皮屋提煉餿水油,當時只賣給飲食店、路邊攤,受害是中下階層。
附近居民受不了髒臭檢舉,檢調展開調查,發現問題嚴重,有家媒體記者搶先報導,各媒體跟進,讓不法業者現形,重判重罰,此後餿水油消聲匿跡一陣子。
想不到三十年後,在屏東又有人如法炮製,在違章工廠提煉餿水油,規模大很多,並經合法油脂業者「漂白」,在餿水油中加入豬油,以假亂真。甚至讓主管單位為其認證,政府單位幾乎未加辨識,為其產品背書。
名牌業者應有自己的檢驗機制,不能以一句「我們也是被害者」就卸責了事。何況違法業者都以低廉價格吸引客戶,難免讓人有「貪便宜」的連想。
在民眾「除惡務盡」的要求下,行政、司法單位應多管齊下,從速從嚴,以免讓狡猾的業者掩滅事證。對違法業者也應重判重罰,殺雞儆猴,以收嚇阻之效。主管單位把關不嚴也應一併徹底檢討,以杜悠悠之口。
煮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