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今年春節假期長達九天,慢性病患須注意用藥不中斷,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如果領藥時間遇到春節假期,可以提前領藥。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指醫師開給病情穩定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處方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有效期間為自醫師開給處方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分次調劑領藥,每次調劑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且每次給藥二十八天以上時,可以免自付藥品部分負擔。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七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副總經理李麗華表示,考量慢性病患病情穩定控制,健保局已經要求各醫院,避免患者用藥間斷,因此讓病患提前領藥,不受原本須等到給藥期間屆滿前七天內,才可憑原處方箋再次領藥的限制。
目前國內慢性病患約兩百多萬,前三名為高血壓、糖尿病及精神病,這些患者應於二月十六日前到醫院提領藥物,避免影響病情。
屆時若藥物真的不夠,過年期間也可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住家附近的社區藥局領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