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赤炎炎,太陽會咬人,許多人整天躲在冷氣房,食物也都藏在冰箱防腐防臭。新北市衛生局和行政院消保處聯合稽查冷凍冷藏宅配車,攔查十五輛車均無溫度紀錄,有四家業者、六輛宅配車溫度過高,要求業者十五天內改善,否則開罰。
物品託運根據規定冷藏應低於攝氏七度、冷凍低於攝氏零下十八度。衛生局攔查十五輛宅配車,七輛運送冷凍冷藏食品的宅配車,僅一輛符合規定,其中一輛運送冷凍水餃的宅配車,溫度竟高達攝氏三十二度,高出標準五十度,其餘違規車輛比規定高出攝氏十一到四十九度。
食物冷凍冷藏才能保鮮保品質,這是基本要求,也是常識。民眾花錢委託冷涷冷藏宅配車運送食物,為的就是保鮮保品質,但業者卻不顧規定與專業要求,讓顧客託運食物品質受影響,不但違反規定,也違生意人的職業道德和客戶的託付,甚至會違害民眾健康。
更扯的是冷涷水餃宅配車溫度高出標準五十度,送至客戶手中已成煎餃,不爛也腐,如何對客戶交代?相信違規的宅配車不只這個數字,這只是攔查的部分。
為了保護消費者,各縣市衛生局除加強攔查,更應到公司或車庫普查抽驗,不達零違規不罷手。
曾有鄰居收到友人寄來的冷凍食品,並未當場拆開,事後發現冷度不夠變質,但宅配業者否認是他們的責任,鄰居啞巴吃黃蓮,無處訴苦吃暗虧,只能在心中大罵。
業者只往錢看,不顧客戶的利益應譴責,應重罰。民眾託運時也應慎重選擇有信用的業者,唯有大家一起來監督,才能約束業者,自求多福!
凡夫(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