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布統計,去年共有九十二萬人領有重大傷病卡,其中癌患近四十八萬人。
為減輕健保負擔,健保署擬檢討癌症發卡年限,最快明年實施,這可能使經濟弱勢病患不願意後續追蹤,將導致不能提早治療,癌症復發。
健保署的作為乍聽似有道理,事實上癌患持重大傷病卡就診時,所減免的部分是僅與罹癌相關的科別。
當病患就醫的科別與癌症無關時,所需支付費用與一般人相同。
我家人也曾經罹患癌症,面對罹癌重大打擊,被迫暫停工作,也無力照顧家庭,幸而有健保在醫療費用上資助,才能放心面對手術、化療和密集電療等痛苦過程。
後來家人幸有工作可負擔回診費用,但對貧困的病患或者家中有多人同時罹癌這種花大錢又需長期抗戰的病苦,一定期間內免除門診與藥品部分負擔是必須的。
幫助重大傷病患者就醫是全民健保發揮互助精神、照顧弱勢的核心價值。健保監督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署檢討重大傷病卡的發卡年限不應侷限於癌症,政府應審慎通盤檢討發放重大傷病證明是否過度浮濫,才是對症下藥的做法。
如果可以不要罹癌,相信沒有人願意領取重大傷病卡,期望健保署傾聽病患的需要。
邱婷宣(台中市/業務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