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行半坐三昧,包含方等三昧與法華三昧。此兩種三昧以《大方等陀羅尼經》和《法華經》為背景,將行道與坐禪思惟組合起來的一種行法。然而此處所謂的半行半坐三昧並非把之前的常坐三昧與常行三昧各取一半,而是行道與坐禪各有其獨自的形式,因此不可忽略。方等三昧亦分行法與釋義兩項說明:
一、行法
1.身論開遮
方等三昧是一種滅罪的最佳行法,故不能馬馬虎虎的進行。行法,首先在心中憶念十二夢王,若能憶念十二夢王之一,即可懺悔。
在寂靜場所敷設道場,在室內外以香泥塗地。室中央作一圓壇,並加以彩飾,周圍掛五色旛,燃海岸香及燈火。作高座來供奉二十四尊像,數目若超過亦可。盡心備辦餚饌,並準備新的衣、鞋。若無新衣,乾淨的舊衣亦可,出入道場時必需更換衣服,不可混穿。
七日間必須過午不食,且每日沐浴三次。第一天須供僧,人數可依自己的判斷。另須請一位精通內外律之僧為師,求受二十四戒及陀羅尼咒,並對師告白自己的罪。為了進入三昧,須選擇每月的八日與十五日開始行道,並且不可少於七日。若欲深入三昧,亦可自行決定期限。人數不可多於十人,在家人亦可。必須準備法衣(法會所穿的衣服),依佛法所決定的方式來修行。
2.口論說默
方等三昧的行法,是以口業為主,為了提高效果,首先誦一遍咒語,才作早課。早課內容為唱誦三寶、十佛、方等父母、十法王子各三次,祈請諸佛聖賢降臨道場。召請法收錄在《國清百錄》的〈方等懺法〉裡(大正四六,七九七中)。
首先奉請三寶,接著一心奉請寶王佛等諸佛,然後是陀羅尼方等父母、十法王子、舍利弗等聲聞、緣覺,接著是十二夢王。其後讚歎、禮拜十佛、十法王子等。〈方等懺法〉對於此處的說明極為簡單。請願後,即燃香、供養身、口、意三業,亦即禮佛(身)、讚歎(口)、心念(意),然後再禮拜剛才奉請的三寶,其次是誠心懺悔往昔罪業。(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