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長期照護服務法》(簡稱長服法)草案,於立法院通過初審;根據衛福部評估,母法在三讀通過後,還需花費一年時間,才能提出完整配套。現行草案僅提出長照體系架構,有關雙軌制「私人聘僱」及「政府派遣」應如何運行及收費,與看護的職訓等,仍有賴子法規範。
早在五年前,即協助衛生署擬草案的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吳肖琪表示,「長服法」的概念猶如「醫療法」,是將現存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兒少福利法、護理人員法中,有關「長照機構管理」的部分,整合在一個母法中,讓長照體系在品質、數量與分布上,得以平均發展。
吳肖琪說,台灣人口老化嚴重,四十幾年後,六十五歲以上老人比率將占總人口的一半,等於每兩人走在路上,就有一個是銀髮族,平均一、兩個工作人口,就得撫養一名老人。而以當前國人低迷的生育率,「老化海嘯」絕對會提前來襲,長照體系建置,更顯刻不容緩。
身兼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理事長的吳肖琪指出,由於國內長照資源尚未普及,很多家庭仰賴外勞,請不起或無法請外勞者,家人常在盡孝道與工作間左右為難、備受煎熬。近四分之一的主要照顧者有壓力性負荷,每年都有多起因不堪負荷,帶著家人共赴黃泉的悲劇。
身為衛福部長期照護保險規畫總顧問的李玉春說,為尋求長照體系永續之財源,台灣自二○○八年開始規畫長照保險,期發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社會互助之精神,每個人的健保費只要再多加一點點(約健保費五分之一),就足以幫助需要者獲得基本長期照護。
面對高齡社會,民眾莫不企盼政府與立院推出「有感」民生法案,協助家庭解決照顧問題。吳肖琪強調,台灣亟需「長照雙法」,我們此刻正站在歷史十字路口,一定要盡快三讀通過長服法,才能繼續推動長保法,建構理想的長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