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合宜住宅案強制處分結果
製表/人間福報編輯部 圖/中央社、陳柏亨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北檢偵辦桃園合宜住宅案,於前天聲押涉案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四人,台北地院昨天裁定葉世文與蔡仁惠羈押禁見,趙藤雄則被裁定五百萬元、魏春雄以一百萬元交保。不過,北檢不服趙藤雄交保提立即抗告。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五月三十日展開偵查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案,疑有行賄、收賄情事,經漏夜複訊後,昨天凌晨,認定涉嫌行賄的趙藤雄、遠雄集團幹部魏春雄、白手套台北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有串供之虞,及涉嫌收賄的葉世文涉及貪汙重罪及有串證之虞,對四人提聲押禁見。台北地院昨天清晨開庭審理後,以涉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葉世文與蔡仁惠羈押禁見;趙藤雄及魏春雄分別交保,兩人都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趙藤雄步出台北地方法院時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表示意見。不過,台北地檢署獲知結果後隨即表示,認定交保兩人仍有串供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即時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檢調指出,遠雄集團以新台幣十二億九千五百萬元得標,合宜住宅容積率獲提高至百分之三百,興建後轉售獲利龐大。而趙藤雄及魏春雄親自交代公司承辦同仁將一千六百萬元在今年五月底交付給蔡仁惠,蔡仁惠當天揹著背包赴遠雄公司取款時,發現包包塞不下錢,立即下樓購買有滾輪的行李箱,才把錢裝好並交付給葉世文。
檢調跟監發現,葉世文推著行李箱回到台北住家後,沒有再回過辦公室,認定錢還在住家,經昨天搜索後,在葉世文的住家及辦公室查扣共計一千八百萬元。
台北地院也發新聞稿指出,趙藤雄曾向公司職員稱「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見遠雄企業長期由趙藤雄透過公司中、高階主管行賄公務員,藉此在多項土地開發興建案獲得不法利益,涉案犯嫌重大。但法官考量蔡仁惠、遠雄員工已作證具結,且葉世文、蔡仁惠遭收押禁見,趙藤雄已不能串證,因此,裁定五百萬元交保。
蔡仁惠供出案外案 檢一併追查
另蔡仁惠還供出,新北市林口合宜住宅也有行賄、收賄情事;另外,檢方也對涉收賄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查扣金額超過收賄金額二百萬元一事存疑。北檢表示,兩案將一併調查。
檢調人員透露,已遭聲押獲准的蔡仁惠為求轉汙點證人特別供出,評選是委員會制,非僅葉世文一人可獨力完成,顯示有其他收賄對象,指檢調人員可以循線追查下去,應可追查出更多共犯;另外還供出「案外案」,踢爆趙藤雄與葉世文於民國一○一年間在新北市林口合宜住宅案中,就有行賄、收賄的情形。
對於蔡仁惠所供出的案外案,檢調相當重視,檢方並指出,在遠雄公司查扣的帳冊及會計傳票顯示,一千六百萬元要交付給葉世文,但葉世文在住家及辦公室遭查扣一千八百萬元,多出來的兩百萬元,是否為本案犯罪款項或是涉及林口合宜住宅案或其他案件?將一併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