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編列四十二億元經費推動美感教育,加強學生美學教育,提升全民對美的感受,立意良善,值得讚許。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在立法院答復立委陳學聖質詢時說:「教育部願意推動,讓全國每個學生在國中畢業前,能學會一件樂器,到故宮(國家級美術館)看過一次展覽,到國家音樂廳(戲劇院)看過一次表演。」
學會樂器、到故宮看展、到國家音樂廳看表演,可以欣賞到文化累積的藝術精華,有助於民眾建立共同的美學底醞,有助於學生美學教育。但是就怕學校在實務執行時淪為形式主義,要求學生到故宮、音樂廳打個卡,交個作業,就可以過關。這樣狹隘而指標性的美學教育,恐怕對全民美感提升幫助不大。
美感涵蓋範圍極廣,古往今來,上下左右皆有美,美的表現形式包括文學、歌唱、舞蹈、戲劇、攝影、繪畫、電影、建築、廣告、工業設計、平面設計、服裝設計、都市景觀、天然美景等,可以說食衣住行育樂生活中,都完全體現國民的生活美感。
美學教育與其強調一次性的美感經驗,不如由老師協助啟發生活環境中的藝術啟蒙與環境薰陶,讓學生體會生活周遭的美感和調和感。從住居的房屋、店舖、社區設計和布置、街井市招陳列;從接觸的書報雜誌、收音機或餐廳播放的音樂、電影院、電視的影片等,各種隨時可以接觸到的人的創作品來理解生活美感的成就與失敗。
在國外常可以看到學童在老師的帶領下,到美術館、博物館、音樂廳、在教堂或街頭的老建築前,聽老師講解建築的結構、裝飾、歷史和人文的美,學生仔細地做筆記或素描,這些美學或許不是大師級的名作,但卻是先人的心血結晶。大師的作品固然讓人心嚮往之,但是個人天賦不同,罕少人能跟隨大師的足跡,但是生活的美感卻可以從父祖輩的手汗感受人的溫度和心靈的悸動;透過老師的啟發,是比較實際的美學環境薰陶。
台灣教育一直是升學主義掛帥,許多學校都有音樂課、美術課、工藝勞作課等被改成國英數等重要考試科目的授課時間,扼殺學生接受美學教育的機會。如果教育部和文化部有心改善台灣的美學教育,首先就要改變美學教育不重要的心態,不要讓美學育成時間變升學備考時間。其次,改變教學的方式和內容,給予老師更大的資源和彈性,也讓學生有更自由空間,呼吸涵養各種美學的形式表現。
台灣文創產業逐漸成為重要的產業,文創的設計和表現,都源於美學。如何建構下一代的創新因子跟美學環境,是攸關國家競爭力的議題,這是政府在預算拮据時仍願意編列四十二億經費推動美感教育的原因。既然政府要做,就先請教各界的專家學者該如何做,不要又搞上頭指示要「看一次故宮展,到國家音樂廳聽一次音樂會」這種制式化的做法,必然會變成美感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