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訪問中美洲時,提總額兩億五千萬美元的「榮邦專案」,由於政府內部傳述內容不一,當地媒體甚至有不同說法,因而造成友邦誤以為我國針對單一國家提供大方的外交援助,國內民眾更誤為政府又將花費鉅資進行「凱子外交」。後來,政府總算口徑一致,澄清這是「政府的新經貿外交戰略思維」,是「政府要加強推動台灣廠商赴中南美洲投資」,並非金錢援助或援贈。
從民間開始的強烈反應來看,政府的政策宣示顯然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因為,國內最近經濟情勢不太好,許多民眾為生活大計而苦惱,乍聽政府可能花錢援助友邦,且又不是一筆小數目,當然難免產生情緒反應。反過來說,政府提出任何政策,自始即應有全盤周詳的規畫,才不會進退失據,也就不致於發生誤會的情事。
先就「榮邦專案」的名義來看,似乎外交意義大於經貿的實質,政府更要小心避免友邦受辱的感覺。其次以促進台商到中南美洲投資,進而協助友邦經濟發展,增進就業,可說是目的正當,但是最終還是涉及動用政府預算,也就是納稅人的金錢,在正當性和可行性之間,應該思考如何平衡的問題。
眾所周知,政府過去也曾積極推動「南向政策」,以免「全部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的風險,但是推行的結果還是成效不彰,甚至部分台商反而因為亞洲金融風暴而蒙受重大損失。可見得,台商進行海外投資時,必須全盤考量成本、效益,平衡報酬與風險,政府的善意提醒或是實質介入、協助,能否發揮實際效益,還必須看國際投資環境而定。
過去政府也大力鼓吹業者到中南美洲去投資,但是多年以來,實際落實投資計畫的案例並不多見,甚至也有因為當初評估錯誤而蒙受重大損失的案例發生。因此,企業界是否有意願到這些國家投資,除了考慮較高的交通成本外,還必須兼顧當地的投資環境,包括政治是否安定,治安狀況是否良好,基礎設施是否完備,人力素質是否符合基本需求,法律制度是否健全等因素。這次政府推動「榮邦專案」時,不能忽視關鍵的因素;更何況,以開發基金和國合基金的錢去推動,必須注意是否符合該基金的設置目的和運用辦法。
以開發基金為例,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必須為參加投資、融資於產業升級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計畫、企業併購、分割事項,其為民間無力興辦或資力不足者,或是配合產業政策,辦理融資貸款,輔導產業健全發展,支援輔導中小企業發展有關計畫;或為引進技術、加強研究發展、培訓人才、防治污染等計畫;或是配合國家永續發展政策,辦理融資貸款輔導產業從事清潔生產、節約能源及降低溫室效應等有關計畫等方面。因此,有必要再檢視相關投資計畫之適法性,以免衍生爭議。
而將來在執行上,仍應依照該等基金的運用規定,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委員會依照現行的投資作業規範及程序辦理,即由幕僚初步審核、委請專家學者提供初步審查意見,再由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最終由開發基金管委會決議,是否參與投資,才能避免發生浪費或缺乏效率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