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朝榮
七十歲呂先生,伯、叔、姑及兄弟多人因大腸癌過世,一個兒子三十多歲死於大腸癌併肝臟轉移,也是腸癌患者的呂先生,二十多年來因不願意接受大腸切除手術、做腸造?,前後經歷七次開腹手術,治療五個不同的大腸直腸癌,七年前僅存的直腸又長出腫瘤,才不得已切除。
王小姐四十八歲罹患大腸癌、肺癌、乳癌、卵巢癌及子宮內膜癌,十年經歷四項手術治療,她的父親及幾位伯叔、姐姐都曾罹患大腸癌。上述兩位都是遺傳性非息肉型大腸直腸癌症候群的案例。
許多家族中有親友罹癌的病人,都擔心會否有癌症的家族遺傳基因?其實,並非有家族群聚現象,就表示一定是遺傳惹禍,但家族有多位成員罹患同一種癌症或不同癌症,就可能是遺傳性癌症,須要進一步探究。
研究報告指出,遺傳性癌症比率占所有癌症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欲探究和辨識該家族是否具有遺傳性癌症症候群,癌症家族史評估首要步驟是篩檢。
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在網路雜誌提出建議,腫瘤科醫師對新診斷的癌症病人,應詳細詢問他的家族史,協助偵測出病人是否與基因突變的遺傳有關,有助做好個別性治療,且對其親人癌症預防有很大助益。
癌症家族史評估如此重要,該如何進行?應追溯至病人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伯叔、姑、舅、姨、堂表兄弟姐妹,是否得過癌症?何種癌症?病理報告為何?罹癌年紀?現在是否安在?是否因癌症過世?過世時的年齡?除上述問題,遺傳性癌症症候群家族特性的評估也常參照「3-2-1法則」:‧家族內有三位成員罹患過相同或相關的癌症。‧兩個世代都有成員罹患過癌症。‧一成員診斷時年紀異常輕,兩側器官皆發生癌症,或發生逾一種的癌症。科技進步,癌症基因檢測成了評估有否癌症遺傳基因、罹癌風險的利器之一,然而切莫盡信一定準確、便利,忽略完整的癌症家族史評估,才是診治癌症病人的基本課業,同時是評估需否轉介遺傳諮詢,或進一步做基因檢測的首要關鍵。(作者為柳營奇美醫院榮譽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