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總統女婿趙建銘被控台開內線交易案,法院經過四個多月審理,昨天一審宣判,趙建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趙玉柱涉及侵占以及內線交易,合併執行八年四個月,兩人各併科罰金三千萬元;其餘五名被告均遭判刑,本案仍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書中引用《莊子》「竊國者侯」,認為趙氏父子兩人品行不端正,不知潔身自愛,利用權勢獲取影響台開公司股價的重要訊息,進場買賣台開公司股票後,獲得鉅額的經濟利益,為典型權貴型犯罪,內線交易實際獲利所得約為五千四百餘萬元,但符合證交法「擬制性交易所得」計算的犯罪所得僅四百二十七萬元,且趙建銘在法院審理時僅辯稱「未注意自己身分,隨便與人吃飯」,顯見毫無悔意,所以從重量刑。
過去法院審理的內線交易案並不多,本案內線交易罪會否成立,成為各界關切焦點。
檢察官許永欽在七月十日將第一親家趙玉柱、總統女婿趙建銘等七名被告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及刑法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趙氏父子分別被檢察官求處十年、九年徒刑,各併科罰金三千萬元。
昨天的判決結果,七人都被判有罪;除趙建銘外,趙玉柱在內線交易部份,被判處五年六個月,涉及侵占桌球協會捐款部分判處三年,合併執行八年四個月。趙氏父子並各併科罰金三千萬元,罰金部分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六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
另外,蘇德建、游世一各判四年三個月,游世一併科罰金六千萬元;蔡清文判刑二年,因為自白犯罪而獲得緩刑四年;耐斯集團負責人陳鏡堯與博通社負責人洪敏森因背信罪,各判刑二年與一年六個月。
本案有關趙建銘的部份,檢方在最後一次辯論庭對他加重一年,從八年提高至九年,合議庭則是判處六年,理由是本案犯罪金額不到一億元,量刑範圍在三至七年之間,法官認為判刑六年已經是相當重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