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母校的路上,聽見有人喚我。回過頭看,一個——女子!垂在胸前的頭髮微黃,微捲,當然,那鞋也能說明性別。
近了,才看得清些。她的睫毛,又濃又長又密,可惜是假的;指甲,五顏六色的,也是假的;臉,好亮;鞋子,底有十公分厚,鞋跟也有那麼高,還有風衣,太成熟了。身子骨,一擺一扭的,頗有曲線美。
她在我旁邊一站,就像我的姐姐。我終於瞪大了眼——她是大三的學妹,剛搬到這個校區時,行李箱的輪子壞了,我順路就幫了她一把。
「你怎麼變成這樣了?」是我的第一反應。「都流行這樣啊!是不是變美啦?」初次相見,長相還真一般,梳著馬尾辮,一米六五的樣子,平底鞋,衣著也一般,不過那一股樸素風,挺耐看的。
這是一個個性張揚的時代,誰都希望擺脫平凡,塑造一身獨特的風格,這不容易,倒常常走歪了——跟風。
施盡風格,無風格!
因為本性色彩被掩蓋了,正如我一點都認不出這個小學妹。
我現在可以回答她:「是有變漂亮,不過,這範兒到處可見的。」
近日,系統地讀了些散文,乍一看,不乏文釆,也確有幾分美感;細一讀,篇幅不短,內容卻少。逢名詞,就用個形容詞,逢形容詞和動詞,還要用個副詞,一壓縮就沒了。這些文章單獨拿出來,勉強能看,放一個版面,或可忽悠視覺,而投到上千副刊,無數文海中,可真要湮沒了。
所謂個性、風格,當是褒義詞,形容正確的、美好的人事物的獨特性。
幾年前的一次聚會上,有一個男孩,十五、六歲,打扮得跟明星一樣,繃著一張臉,二郎腿翹得老高,對人愛理不理的,三言兩語不合意,就要光火。
就有人誇讚:「這孩子有個性,是幹大事的料。」將一些陋習當作「有個性」這已是不對,與能力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相反,這孩子的情緒智商實在很低。
樸素、安分,再平淡不過,這不也是一種風格呀!
有一位朋友從雲南旅遊回來,帶了一個禮盒,一尊釋迦牟尼佛像!我捧到手心裡,才想到它還是一塊上好的石頭,但我不會第一時間想到,估計第二時間也不會。石頭和佛終究不一樣的,可石頭有石頭的看頭,佛有佛的光點。
風格,我始終認為,這是由內至外而釋放出來的東西,它的錘煉,也當按這一路徑走。文章內容、人的相貌,本就可一觀,與其絞盡腦汁修飾、裝扮,不如再多花些力氣,在裡子上練一練,就是真正的好風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