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雖然監察院兩度彈劾檢察總統黃世銘都未過關,但監察院昨天仍通過監委洪德旋、吳豐山所提的調查報告,直指黃世銘違失情節重大,傷害司法威信。
長達四百二十多頁的調查報告指出,黃世銘指揮監督特偵組偵辦一百年度特他字第六十一號案件時,藉由「一案多查」的監聽方式,發掘新案,並輕率監聽國會總機,又召開記者會否認,嚴重背離注意義務,傷害司法威信。
調查報告指出,黃世銘指揮監督特偵組,以被告身分監聽檢察官林秀濤並現譯的同時,藉證人身分偵訊,剝奪林秀濤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各項權利,濫用刑事偵查權力,以逸脫法律侵害人權方式,遂行辦案目的,有悖正當法律程序、無罪推定原則等現代法治國基本原則。
監委並認為,黃世銘在陳報總統專案報告、特偵組記者會新聞稿,以及其後報經法務部、行政院核轉監院的調查報告,僅依特偵組監聽王金平、柯建銘所得譯文內容及通聯紀錄,沒有證據就論斷前法務部長曾勇夫以「不明方式連繫」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曾勇夫為此下台,「洵屬憾事」。
調查報告呼籲,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審慎研議檢討修正相關法令規定,遏止濫權監聽、濫用刑事偵查權力等情事,建立有效制衡機制,重拾人民信賴,重振檢察機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