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大翻案 4拆遷戶勝訴

陳忠賢 |201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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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張裕珍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爭議不斷的苗栗縣大埔徵收拆屋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做出更一審判決,合議庭認為內政部未實質審查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符合比例原則,判決張藥房等四戶勝訴。內政部則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如何進行後續處理。

苗栗大埔徵收案,被拆遷戶二十八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民國一百年六月判決被拆遷戶敗訴;被拆遷戶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在一○一年十一月間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昨天宣判,判決張藥房、朱樹、黃福記及柯成福四戶被拆遷戶勝訴,其餘駁回。內政部在四戶部分敗訴,其他部分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王茂修表示,合議庭認為,張藥房、朱樹、黃福記及柯成福四戶勝訴的原因,在於苗栗縣府召開協議價購等徵收說明會議資料紀錄,被徵收戶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選擇,並未針對土地價格實質進行協商,導致協議價購流於形式。他指出,就相關會議紀錄資料認定,內政部核准徵收案作業,未落實實質審酌徵收案是否合乎公益性、必要性,即逕自做成「通過」決議,未落實實質審議功能。

對於另外二十個拆遷戶敗訴,王茂修也說明,因已接受專案讓售,苗栗縣政府已發給補償費存入保管專戶,完成補償程序,已無保護的必要。

而在獲知判決後,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對於判決結果內政部予以尊重,等收到判決書,詳細瞭解判決書的理由,並請需地機關苗栗縣政府提出說明後,再行審慎研議後續相關事宜。苗栗縣長劉政鴻得知判決結果後則說,「看內政部怎麼處理」。

另外,張藥房遺孀彭秀春則要求劉政鴻挨家挨戶跟受害者道歉,並要求還屋、還地、還她先生一條命!

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也鄭重呼籲內政部必須自我檢討,盡快進行彌補,不要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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