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修正「航業法」、「海關進口稅則」等「台星經濟合作協定(ASTEP)」配套法案,待總統公布實施後就會通知新加坡、三十天後自動生效,預計二月中旬就可正式上路。
台星協定為台灣首項與東南亞國家簽署的經濟合作協定,估計可帶來數百億經濟效益、創造六千多個工作機會。協定內容涵蓋七大項,分別是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電子商務、政府採購、關務程序等議題。
為執行關稅減讓承諾,財政部根據協定中的台灣關稅減讓表,逐步調降八千九百二十八項新加坡產品的進口關稅,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增訂新加坡原產貨物適用稅率。
降稅產品中,農產品有一千八百一十三項、工業產品則有七千一百一十五項,約八成三為立即免稅項目,其餘分五年、十年或十五年逐步調降。另稻米、大蒜、紅豆、鳳梨、芒果、桂圓及液態乳等四十項台灣方面敏感性農產品則不在降稅行列;菸品則採部分降稅,五年後降為原關稅的八成。
經濟部預估,台星協定一旦生效,我國經濟總產值可望增加七點零一億美元、總出口值增加七點八二億美元;國內產業總值將增加約新台幣四二一億元,其中以半導體、光電材料等製造業受益最多,其次是服務業及農業。
此外,「航業法」第六十條之一修正案則考量我國與其他國家簽訂自由貿易、海運合作等協定所需,新增條文若簽署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讓國內法規能與國際協定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