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漫畫大師敖幼祥最近打贏著作權官司,使流浪在外多年的《烏龍院》等一百四十二本漫畫圖書著作權終於完璧歸趙。
卅年前,敖幼祥在台灣就已是家喻戶曉的漫畫家,推出作品近兩百部,而且因身材高大、出道早、成就高,且始終不懈地為原創漫畫的發展大聲疾呼,因此被漫畫界尊稱為「大師兄」。
上世紀七○年代末,敖幼祥以詼諧幽默的《皮皮》帶動了台灣原創漫畫的發展。一九八二年他創作的第二部《烏龍院》更轟動全台,成為幽默漫畫的經典原創作品之一,更被拍成動畫片,影響波及亞洲,乃至美國、歐洲、中國大陸,總銷售量超數千萬冊,成為華語地區最多產的漫畫家。
其後因婚姻糾紛及女兒出國求學之需,敖幼祥被迫賣出一百四十二部漫畫版權給臺灣歡樂資源國際公司,但此公司並未善用資源,反而將作品予以冷凍忽視,並於敖幼祥在中國大陸出版新作品後,轉賣作品版權給另一家公司企圖擾亂市場,因而引發告訴事件。
收回版權的敖幼祥說,法律尊重版權,不但將引發其漫畫藝術的第二春,更對華語地區原創漫畫起巨大的促進作用,讓廣大的原創漫畫家吃了一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