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有一名溫姓男子的五歲及十一歲孩子將平日零用錢存起來,最近連續向便利超商買了兩萬元點數玩線上遊戲,引發爭議,但是相關單位卻都認為無法可管。
這種買賣應該屬於自由行為,沒有加以制止的道理,但是個人認為,店家應該有過濾的義務,因為購買遊戲點數是一種消費行為。
如果金額過於龐大,當事者還是小孩子,那就應該加以規勸,而不是讓小孩子在購買遊戲點數時變得肆無忌憚,最後陷入不可自拔的深淵。
這就像金融行庫的人員看到提領大筆存款的年長者一樣,如果能夠多一份提醒,自然就能夠少一分損失。
家長更應該關心孩子的零用錢使用狀況,就像此案例中,小孩子的零用錢似乎多了些,而家長也都沒有加以關心,才會出現如此令人震驚的結果。
許多父母因無時間照顧孩子,為了表達對孩子的愛意,甚或是歉意,最容易是用金錢來博孩子的歡心,這樣的心態更是不足取。
當大家看到這樣的偏差現象,其實應該更仔細的思考自己是否也可能有犯錯,而不是一味的將責任往外推,否則,問題不僅難以解決,更可能衍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後遺症呢!
李坤隆(高雄市/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