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幼小的時候,出國旅行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如果你身為大官,好像還有機會去個什麼華盛頓之類的地方開個什麼會議,順便在白宮草坪前照一張相。附帶的,照相機也不是人人都能擁有的貴重東西,升斗小民,碰到有些場面,還得向朋友去借調一部機器。當然,有時是連朋友帶照相機一起借來──這麼貴的照相機,除非敗家子,誰會去買它或去用它!
好,這兩件事,在從前要一起發生,那真是太難了。「又去到好地方」,「又有好器材照下了好作品」──天哪,人要多麼好命才會碰到這兩件好事撞在一起啊!
不過,以上所說,皆屬太古史,聽在現代「少年仔」的耳中,大概以為是「文化詐騙語言」吧?照張照片,哪有那麼難?不是手機一按就成了嗎?至於旅行,只要有錢,誰敢攔我,想走就走,提腿就成,不是有一百零四個國家或地區,我們連手續都不必辦,帶張信用卡就可走人了嗎?
曾經──信不信由你──照相機是被看成神器一般供奉的,窮小子必須存許久錢才能完成的一樁心願,是水災火災之際第一想到第一個抱起來就跑的東西。
當然更古老的年代(說白了就是清末民初啦),一般人甚至不太敢照相,因為覺得照相機像神祕的妖魔,鏡頭一閃,你的三魂七魄就都被他攝走了。天哪,這荒謬的想法其實剛好歪打正著,把照相機形容得萬分正確,照相機想要攝下的,的的確確就是萬物的魂魄──只不過它很仁慈,並沒有掠走誰的生魂。然而萬物皆為幻身,轉瞬湮滅,地球上的動物植物每日絕種殞滅如流星,留下的反而是一張張照片吧?雖然──照片也不見得能永恆,但至少稍稍恆長一些。
我常向攝影者說:「親愛的朋友啊,我多麼希望你拍的不是遺照。」然而──被拍的物種在惡劣的生存環境中,好像往往令我的烏鴉寓言「不幸漸漸言中」。
能像希臘神話中的英雄赫克士到遠方去涉險,(「遠方」?咦,這不是最近大學指考的題目嗎?)完成十二件艱巨的任務,他為了什麼?不為什麼,只為了可以獲取自由。世上成大事立大業的人皆有其不得不然的共同基因,他們抗拒不了「任務」的十字架,他們必須把自己置之死地而後生,否則,就如囚徒般不得自由。
已過退休年齡的陳維滄就是這種「嗜任務」的人──你要視他為好命人也可,他雖少年清貧,青年時期卻賺了些錢,他把錢當工具,從此急流勇退,過起他的「分享生涯」。當然啦,你要「有以予人」,得要「有財」加「有才」才行,這兩者都足以令人心生傲慢,但一轉念間也可以令人低首謙遜,知恩感恩。陳維滄就是這種有好命且惜好命並懂得與人共享的人。
不過,如果你要說他是苦命人也講得通。他取得藝術品的過程有點像特種部隊絕地攻堅,好在上帝是「天道酬勤」的上帝,陳氏每能幸運地得其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