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正付囑、釋付囑外,還有誡付囑。
五、誡付囑
「誡付囑」指令信如來的智慧。經上說:「於未來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信如來智慧者,當為演說此法華經,使得聞知,為令其人得佛慧故。若有眾生不受信者,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汝等若能如是,則為已報諸佛之恩。」
這是說,應令憧憬如來智慧者聽聞此《法華經》。但,若有眾生不信受此如來智慧,則以其餘的深法,即《法華經》以外的大乘教,示教、利益、令歡喜。
本來,《法華經》以外的大乘經,雖可說是深法,但不能成佛、解脫,它是引向佛慧的方便,此善巧也是為報諸佛之恩而設的。此稱為「誡付囑」。
六、菩薩的領受
總付囑之中,「正付」付囑《法華經》即菩提之法;「釋付」付囑如來的大慈悲;「誡付」付囑應信如來的智慧。受付囑的無量菩薩很歡喜,述說領受之旨。經上說:
「時諸菩薩摩訶薩,聞佛作是說已,皆大歡喜遍滿其身,益加恭敬,曲躬低頭,合掌向佛,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見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
如是,能化的如來以身口意輪付囑菩薩,所化的菩薩以三業領受此付囑。即:經上所說「曲躬低頭」,是身業的領受;「俱發聲言」是口業的領受;「皆大歡喜」是意業的領受。
七 、諸佛的國土
那時,釋尊命自十方來集的分身佛,各還其本土。多寶如來的塔,也閉鎖門戶,恢復原來的樣子。釋尊走出多寶如來分座的塔,自虛空降還靈鷲山上。多寶如來為證明《法華》而來,但本跡兩門的證明完畢,因此閉塔。十方來集的分身,為開塔而聚集,因此閉塔儀式結束後回歸本土。法華虛空會的說法,至此圓滿,恢復原來靈山會的說法。
八、餘說
《法華經》本跡二門的說法,大體上已結束。在〈囑累品〉佛陀說法結束後,令弟子流布此經。〈囑累品〉以後的流通分,又分為化他流通和自行流通。即從〈藥王品〉到〈妙莊嚴王品〉五品,是化他流通,而〈勸發品〉一品為自行流通。(囑累品二十二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