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蘆竹鄉即將升格「蘆竹市(縣轄市)」要發放遷籍獎勵金問題,在鄉代會引起爭議,鄉長稱,「為不失信於民,獎勵金一定要發」。
政府施政當然也要取信於民;然問題是,明知桃園縣已是準直轄市,明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就正式升格,到時候蘆竹鄉即轉變為蘆竹區,同時也宣告鄉鎮市結束。
蘆竹鄉若升格為市,對蘆竹實質之發展或許有加分作用,但用遷籍獎勵金的方式,得另外新增十二村,並給遷籍者每人三千元升市獎勵金,鄉公所還要編列六千七百萬元的預算,對一小鄉而言可是一筆很大負擔。
為了升格為市,獎勵遷籍是否有其必要?博得面子失去裡子,不如將升格的資源用在建設更有意義?
宋隆俊(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