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學、各校紛紛進行家長會委員改選,金門傳出有學校家長當選委員,就要配合樂捐的不成文規定,有些較有名氣的家長,被迫將自己小孩的監護人改為「另一半」、避免當選。
金門縣教育處長李再杭則表示,此風不可長,將加強宣導、導正歪風。
家長會委員是由學生家長互選,鄉下中小學家長害怕當選被要求捐款,以致家長會籌組困難,好不容易召開幾次會議才能籌組成立,很多委員還得由校長或主任出面拜託,商請地方人士出任,可見大家很害怕「不樂之捐」。
外子因為工作關係,在地方小有名氣,幾乎每學年都會被要求當委員,外子害怕同意後就要贊助學校經費,由於自己收入不豐,家裡又有孩子還在大學就讀,只好屢次婉拒擔任。
最後導師想到兩全其美方法,委員由熱心又有空參與校務的家長出任,捐款則由全班學生家長平均分攤。
這樣就可避免出任委員還得捐款的經濟負擔,總算是圓滿解決導師和家長的為難之處。
亞南(花蓮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