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老舊遊覽車衝墜溪谷,造成空前慘重死傷巨禍,遊覽車的更新、管理及法定路權等老問題,再度被提出討論,人民的寶貴生命就在這種「發生─討論」的不作為循環中不斷滅失,路政機關豈無責任?能不愧疚?
以路權來說,如雪隧法有明禁不得行使大型車,遊覽車也就不敢逾越,但公路總局公布的全省五十多條不適宜行使遊覽車的危險路段,對旅遊業主止於「僅供參考」,並無強制力,許多危險路段因而一再發生遊覽車死傷事故,例如這次發生悲劇的梅嶺山區道路,近五年每年發生一次遊覽車翻覆事故,政府公權力何在?
發展觀光事業,該做的工作經緯萬端,其中遊覽車駕駛及導遊的交通教育、接待禮儀講習、正確服務態度培養等都很重要,這次梅嶺大車禍的駕駛、見習駕駛及導遊都不幸喪生,但傳出當時開車的不知是駕駛或見習駕駛的流言,說明遊覽車駕駛的定期教育與平日管理亟待加強。
老話一句,只有同時強化交通教育、執法及建設,才是減少車禍的正本清源作法,也才能提供更安全、品質更高的遊覽車旅遊服務。
饒平(台北市/退休人員)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
台南梅嶺發生重大車禍,截至目前,傳出遊覽車車齡高達十八年,機件老舊;駕駛為油罐車司機轉任,不符駕駛遊覽車規定;肇事路段坡度過於陡峭,且未設立警告標誌;駕駛未使用「引擎煞車」,一路猛踩煞車,使得煞車過熱失靈等,再一次凸顯國內交通安全的嚴重問題。
大型遊覽車和行駛高速公路的客運車問題叢生,已嚴重到不容再輕忽的地步,除了政府相關單位實應立法強制管理外,筆者認為,也須加強國人重視交通安全的觀念。
在一般道路上隨處可見有人為求一己之便,枉顧他人安全的危險駕駛行為,如計程車無預警的急停回轉、搶快而從高速公路路肩超車、並排停車、不打方向燈就轉彎或靠邊停車,及家長騎機車載小孩上下學,一輛車乘坐四個人的超載行為等,這些都證明國人不重視交通安全,也是不斷發生重大車禍的主因。
由於國人極度欠缺交通安全意識,總認為自己圖個方便的違規行為,反正沒有警察看到,又沒出什麼事,就不以為意、習以為常,這種心態正是台灣馬路處處充滿危機的原因,所以很多人即使考上駕照,也不敢開車上路,許多從返國的華僑,更是不敢領教台灣的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再提高罰款金額,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改善交通安全的真正的關鍵,在於國人建立尊重別人和自己生命的正確觀念,才能減少悲劇。
立源(高雄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