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諾亞方舟」連續在台中開唱四場,吸引逾十萬人次狂歡,因音量太強,近半夜未歇,經居民抗議。
該樂團歷年來因演唱會超時及噪音被罰,累計四百五十萬元,有團員笑說:「我們又創新紀錄了!」似乎把違規次數及罰款金額,當作歌迷多寡的成績。
歌手賣力演唱,讓粉絲有「物超所值」收穫,但身為知名人物應肩負教化社會風氣之責,尤應遵守基本規範。
將個人與歌迷間的快樂,建築在場館周遭居民的痛苦之上,只為了娛樂少數人而侵害公眾安寧,誠屬錯誤示範。
演唱會時間及音量是否因時、因地制宜,或有檢討改進空間,但在未修正相關法令之前,主辦單位、演唱歌手就應確實遵守規定,不能「擾民」。
田安安(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