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軍高檢昨天將洪仲丘案在押的被告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及陳毅勳移交軍院審理,隨後召開羈押庭決定四人是否續押,軍法官以沒有串證之虞,裁定陳毅勳以十五萬元交保,但軍檢不服,決提抗告。
軍檢起訴十八名被告中,以陳毅勳被依凌虐部屬致死罪名起訴刑責最重。庭訊中,陳毅勳先閱讀起訴書,閱讀過程臉色愈來愈沉重,庭訊還一度中斷十分鐘;恢復庭訊,面對法官詢問,陳毅勳全程二十四次以「我行使緘默權」回答。
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發言人洪佳妙少校表示,行使緘默權是陳毅勳的權利,但軍事檢察官在偵查時已傳訊相關人員到庭作證,認為陳毅勳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洪佳妙說,陳毅勳在羈押後,已依法停職,但依規定,他仍具現役軍人身分,依法應辦理復職,無逃亡之虞與羈押的必要,以十五萬元交保候傳。
稍早羈押庭審理范佐憲時,范佐憲在陳述時數度落淚,並多次以「忘記了」回答庭訊,並強調自己只是個士官,與洪仲丘也無恩怨。
審判長認為范佐憲的說詞閃爍,提醒他就算不講,但很多事實還是可以建立判決。軍事檢察官也說,范佐憲說詞反覆,講法跟檢方偵訊的供詞變異,仍有羈押理由。
另外,何江忠在庭訊時態度淡定,而徐正信則坦承關洪仲丘是他堅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