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公平會委員會議昨天決議,台化、台塑無正當商業理由,斷絕供給芒硝及燒鹼等化工原料給合一實業公司,由於台化、台塑在這兩種產品的市占率均超過五成,構成獨占事業濫用市場地位行為,分別處以三百萬、二百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化去年七月通知停止供給、台塑則是十月通知,使合一實業成本大增,因此合一實業向公平會檢舉濫用獨占力。
公平會提到,雖市占率高仍有拒絕交易的自由,台化指稱因產能調整難以供貨,台塑指稱合一實業提貨不正常,未提足原先預定量,才拒絕提供。不過,公平會對此理由不能接受。
至於台塑與台化是否有犯意上的聯絡?公平會表示,未查到有聯合行為的證據。
對此,台化表示,合一實業並未與台化簽訂長期合約,更何況芒硝全球各地都有生產,並非難以取得,合一要向台化購買也可與業務部門接洽,循正常採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