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衛生局為調查菸害防制成效,找大專生穿著高中制服買菸,針對百餘家雜貨店、賣場、檳榔攤及五大超商進行實測,竟有七成五業者為了賺錢,根本不問購菸者年齡。
衛生局雖指出,實測純屬調查性質,無意「釣魚」,事後將對違法業者進行輔導。然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對於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業者,可處五萬元以下罰鍰。
青少年吸菸容易成癮,尼古丁及其他菸草中成分,均會嚴重影響腦部、肺功能發育及正常學習。商家不得販賣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更是衛生機關及社會團體長久以來不斷宣傳的基本觀念,菸商業者如何諉稱不知,何需再輔導?
由於政府查察人力不足、鬆散及漏洞百出,始讓商家甘冒不輕的罰則風險,公然賣菸給青少年牟利。為了確實有效防制菸害以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除了透過學校及家庭,教育孩子遠離菸品,以及加強對商家不定時查察外,對於「明知故犯」的商家或業者,應處以重罰。當賣菸的微薄利益不足以填補罰鍰時,業者自會嚴格把關!
曹竹如(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