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三年前爭取「尊嚴勞動」教材納入課綱,遭教育部打回票。最近勞委會再行文教育部,希望十二年國教新課綱能重新考慮納入,教育部只表示交給國家教育研究院評估,能否納入仍是未知數。
本人兼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的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處理勞資爭議時,發現許多勞工和企業主對勞工法令缺乏了解,以致發生勞資爭議。未雨綢繆,實有必要讓學生在受教階段養成尊嚴勞動、勞動權益、勞動倫理觀念。
學生畢業後除了升學,都要就業,會遭遇到勞動權益問題。許多大學生及高中、高職生利用寒暑假到企業或超商打工,也會遭遇勞動權益相關問題。
目前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六百餘萬人,社會工作員與受雇醫師也爭取適用勞基法。參加勞保的人亦達九百餘萬人,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一千餘萬人,接近台灣總人口的半數。可見勞工已成為就業人口的主體,各行各業都與勞動權益息息相關。
「提升國民基本知能,培養現代公民素養」列為教育部推動十二年國教之總體目標之一,勞動權益已成為現代國民必備的基本知能與公民素養。
因此,學生在十二年國教接受勞動權益相關知識,實有其必要,甚至各大學也應在通識課程中增列勞動權益相關課程。
陳金福 (新北市
/空大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