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被朋友拉去參加一個愛盲協會當義工時,智敏(化名)壓根兒沒接觸過視障者。
那天她記得是一個寺廟參訪活動,先是看到人豪(化名)在巴士上,極有條理地幫大家分配座位,後來大家分配義工時,有人把她分配給他,她這才偷偷多看他一眼;眼睛與眼神看來都正常,還能指揮若定地幫大家分配座位,但他居然也是視障者?
一年多以後,智敏已從人豪身上學到許多有關視障者的功課。
功課一:原來沒有視力還是可以做許多事。功課二:視障者並非從外觀就能一眼看出,像她就一直不習慣人豪真得看不到。
功課三:眼盲不等同於心盲;人豪雖然沒上過大學,但與她談到艾略特的「荒原」裡的意境及觀點,卻令她印象深刻;意外地讓學外文的她在期末考拿到高分。
至於功課四,則是眼前這位視障青年,竟認為自己能一再打擾她的心;雖然在此前她一直是個不婚主義者。一個沒有結婚打算的女人,遇上一個有著傳統婚姻觀的男人,一切猶如進入了「當哈利遇上莎莉」的電影劇情。
與人豪交往中的智敏,依舊堅持自己的事業心。她畢業後進入貿易公司,不只常加班到深夜十一、二點,且還常出國洽公;好像是以具體行動告訴人豪其堅持的獨立人格,不會因你看不到而有改變。
人豪比誰都了解這婆娑人生舞台,任何一種身分與角色都應有它的獨立人格;他照常獨立打理一切,每天從事按摩及鋼琴調音工作,甚至游泳、慢跑等。要約智敏,只好耐心等到倆人都有空。
明盲婚姻的世俗困境,當然不例外地垂臨他們在一次千辛萬苦安排的飯局裡,智敏的長輩堅持認為,眼前這位青年既不能幫他們夾菜,一定也不能照顧女兒的溫飽。
智敏媽媽的痛苦與擔心,看在兩個年青人眼裡;他們決定「找個理由」分手,於是智敏出國遊學八個月。
出國期間,智敏對照身邊出入來往的男性,反而常想起注重生活充實勝過爭取社經地位表象以及常把寶貴時間用來助人的人豪。
在認識的第九年,智敏與人豪結婚了。人豪交遊廣泛,體力無窮,除了工作,他曾帶她和許多身障者共同登長城,也曾把她「騙去」爬玉山,生活還算多彩多姿。
她們也像大多數夫妻一樣,須為兩個家族的結合而爭執,為兩人堅持的生活方式,因結婚受到干擾而妥協。人豪會在擦地板時,摸出細碎的塵屑而批評智敏擦地板不夠仔細;智敏也會嫌人豪買衣服很挑。
本來準備要為一段明盲婚姻好好奮鬥,但所吵的事卻多是尋常夫妻的吵架內容,這倒是智敏、人豪及兩個家庭始料未及的。
(本文作者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