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監察院昨天以六票對四票,通過彈劾監察院秘書長陳豐義,監委認為,陳豐義未依檔案法銷毀檔案,已嚴重違法失職。
監委李復甸與馬以工在六月間也曾首度提案彈劾陳豐義,不過,彈劾案以四票對七票未過關。監委昨天第二度提案彈劾,以六票對四票過關。
監院彈劾自家秘書長,也創下首例。馬以工受訪指出,陳豐義未依檔案法銷毀檔案,導致檔案流失不可考,已嚴重違法失職。
李復甸日前受訪說,監察院內未逾保存年限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竟被銷毀,導致許多調查案卷內容無從查考,這些資料堆疊起來高達一百六十一點五公尺,約五十層樓高,陳豐義的行為已違反檔案法。
陳豐義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彈劾結果他不意外但很寒心,他沒有錯、問心無愧,也頂天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