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退新制今天上路滿八年,五萬多名退休勞工,至今未向勞保局領取新制勞退金。勞保局啟動大規模通知作業,每天將發出四百件通知函提醒退休勞工「緊來領」;由於人數眾多,年底才能全數通知完畢。
勞退制度九十四年七月起大變革,改採個人退休帳戶制,由雇主每月固定提撥薪資百分之六的勞退金到勞工個人專戶,勞工轉換雇主,帳戶「帶著走」,不像舊制勞退若是不到退休資格就離職,年資會浪費。目前全國約有九百多萬個勞退新制專戶。
不過,新制上路八年來,有五萬一千多名退休勞工,至今未領取專戶中的勞退金。儘管這筆錢不像國保有請求時效的問題,即使去世沒領也能由家屬領出,但畢竟是勞工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勞保局近日已啟動大規模通知作業。
勞保局勞退處經理薛永芬說,通知對象是年滿六十歲(請領勞退年齡)且超過一年停繳勞退金(顯示已一年沒工作,視為退休)者;換句話說,若以九十四年上路時程計算,未領者中新制年資最長可達七年。薛永芬說,勞保局每天寄出四百件通知函,並去電告知,提醒民眾趕快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申辦。
由於未領人數龐大,勞保局沒有統計未領者的帳戶餘額高低。假設勞工平均薪資四萬兩千元,累計最多七年,帳戶至少有二十一萬多元;就算新制年資只有三年,專戶中少說也有九萬多元。這些還不含勞退基金每年的投資分配收益。
勞保局說,勞退舊制勞工在同一單位工作達退休資格後,退休時雇主須主動發給勞退金,否則違反勞基法,因此不會有勞工沒領到勞退金的情況。但勞退新制因帳戶「帶著走」,雇主已經每月固定提撥勞退金,即使勞工年滿六十歲後離職,雇主不會提醒勞工領出,因而出現不少未領情況。
勞保局說,勞工個人專戶雖然放在勞保局,但勞保局不會知道滿六十歲勞工離職後會不會再繼續工作,有可能七十歲還在工作、持續累積新制勞退金,勞保局不會知道勞工何時退休,這筆錢須由勞工主動向勞保局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