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酒駕新法才上路沒幾天,就傳出多起酒駕肇事死亡憾事,為遏止酒駕,警方祭出大執法,卻出現酒駕者寧可罰款而拒絕酒測的案例,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痛批,「酒駕又拒絕酒測,是懦弱的行為!」他表示,現行規定,若以抽血方式酒測,由於是侵入性檢測,需檢察官同意,將朝不需要檢察官同意,即可強制酒測的方向修法。
據警政署統計,全國警察機關在十三至十六日執行酒駕攔查數據,共取締酒駕違規一千二百二十七件,其中,行經路檢點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二件、拒絕酒測一百一十一件、移送法辦八百三十九件。
警方指出,民眾拒絕酒測情況比想像中嚴重,有些人寧可當場被罰九萬元,也不願冒坐牢被關的危險,這樣的狀況也可能成為政府防堵酒駕的漏洞。
李鴻源昨天出席婦幼保護研討會暨頒獎典禮,會後表示,交通部、法務部與警政署已有共識,很快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對拒絕酒測民眾採取酒測,相信在大家有強烈共識下,很快就能修法。
他說,現行規定,如果以抽血方式酒測,但由於是侵入性的檢測,需要檢察官同意,未來修法,將朝不需要檢察官同意,即可強制酒測的方向來做;相關修法必須送立法院,希望大家有共識,可在立院臨時會通過,盡快將洞補起來。
另外,警政署也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酒測者,警方可以強制移由受委託的醫療或檢驗機構,對肇事者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採樣及測試檢定。若駕駛人未肇事而拒絕酒測,警方可依《刑法》規定,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強制送醫療單位抽血,檢測酒精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