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新湖國小校長連德盛因酒駕遭逮,台北市教育局昨天召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最後決議,立即停止連德盛的校長職務,並交付「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議,進入審議過程後,連德盛將不得申請退休。
連德盛昨天上午出席考績會說明,會議九時三十分開始,約十時十二分進入會議室說明,一進入後,先向在場教育局科室主管、行政人員道歉,表示因自己錯誤的行為造成外界批評,感到相當抱歉。
會後,連德盛說,當時從新北市蘆洲返家,搭乘捷運、公車到新湖國小,約休息一個多小時,自己感覺酒已退,手腳也算靈活,完全沒料到酒測值還這麼高。
「我真的做了最壞的示範,對不起全校師生。」連德盛表示,事發後,家人都很痛苦,自己成了千夫所指的壞人,但他會面對司法審判,也會接受所有懲處,他也寫了一封信給新湖國小師生,除了認錯,也希望以他為鑒,別再犯相同錯誤。
台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若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最重只能記一大過,但考量情節嚴重,依地方政府職權先暫停連德盛的校長職務,接著將交付司法院的「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而根據《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規定,公務員的懲戒處分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或「申誡」,最重為「撤職」,不僅會丟了飯碗,連退休金六百多萬元都會泡湯。
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李季燕表示,停職期間,連德盛可領到本俸的半薪為二萬四千二百七元;教育局國教科長謝麗華表示,新湖國小校長一職將由教務主任暫代,暫不會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