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法務部昨天表示,兩案司法互助協議在「罪贓返還」方面有重大進展,高達新台幣一千一百萬元的被詐騙贓款,由大陸法院匯回台灣返還被害人,這是由大陸直接匯詐騙贓款回台的首例。
法務部指出,由台籍民眾魏仲伯所組成的詐騙集團,在中國大陸浙江省架設機房隔海詐騙,造成十七名台灣被害人被騙,詐騙得手金額高達人民幣二千三百多萬元。經兩岸合力破獲後,查扣贓款一百四十二萬元人民幣,另變賣汽車及電腦等犯罪所得,經陸方法院審理判決,將查扣贓款依受害金額比例發還給台灣被害人;主嫌等人分別被被重處無期徒刑等不同刑期。
法務部說,在與陸方最高人民法院緊密聯繫安排下,台灣的十七名被害人,依陸方查扣款項比例獲得返還,合計取回人民幣二百三十七萬元,換算成新台幣超過一千一百餘萬元。
法務部指出,本案的被害人,多為年長者,最高年齡為八十七歲,最低六十二歲。我方地檢署依陸方通報資料協尋被害人以進行查核比對,協助被害人提供帳戶獲得陸方匯款返還;部分被害人因多年積蓄受騙,至今仍不敢向家人告知,在被通知被詐騙的錢可以返還時,還以為又被詐騙,直到錢匯入賬戶後才相信是真的。
法務部指出,截至今年五月底止,兩岸相互提出的各式請求與通報,計三萬七千七百七十三件,相互完成三萬二千八百零七件,平均每個月完成六百九十件司法互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