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酒測新標準,將於十三日上路!交通部宣布,配合《刑法》修正,全面提高各類駕駛人駕車酒精濃度裁罰基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下修至每公升不得超過零點一五毫克,即啤酒喝不到二罐就超標。警政署表示,配合修法,明起擴大執行全國取締酒駕專案。
本月接連發生台大女醫師曾御慈、耕莘護專學生黃家彥遭酒駕撞死悲劇,路政司長林國顯說,新規定上路後,台灣是全球除了禁酒的回教國家外,酒駕標準最嚴苛的國家之一。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無照駕駛、職業駕駛、初次領有駕照未滿二年的新手駕駛等三類人,吐氣酒精濃度限制為零點一五毫克。立法院日前通過《刑法》修正條文,不再匡列特定三類人,所有駕駛人吐氣含酒精從零點二五毫克,全面降至零點一五毫克,血液中酒精濃度從百分之零點零五降至百分之零點零三。
交通部指出,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一五、未滿零點二五毫克,機車、小型車、大型車,裁罰基準為一萬五千元、一萬九千五百元、二萬二千五百元,罰鍰最高九萬元,超過零點二五毫克或肇事,以公共危險罪送辦。
酒後騎自行車,裁罰門檻同步調降至零點一五,超標以「危險駕車」處三百至六百元罰鍰。林國顯說,目前酒駕標準已拉到最高,酒駕「零容忍」修法算完成階段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