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針對《會計法》修法爭議,行政院昨天召開臨時院會,確定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將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昨天也舉行朝野黨團協商,決定十三日處理覆議案,並召開院會以記名投方式表決。
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院長江宜樺認為《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未符平等及明確原則,因此依憲法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主計總處報告指出,民代與學術機構研究人員,在核銷特別費需有「公款公用」、「公款私用」的區隔,但修法對民代與教授的標準不同,違反平等原則,此外修正案缺漏「教」字,未來恐造成執行上的爭議。
鄭麗文轉述,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教育部長蔣偉寧建議,未來覆議案若通過,有關教授部分,行政院應主動研議,積極因應。江宜樺指示政務委員組成小組研議,在未來立法院可能修正《會計法》時,行政院有相對應的準備,並希望透過內部研議,對未來發票核銷相關爭議有所依循,不再發生類似爭議。
為配合行政院提覆議案,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親自主持朝野黨團協商,由於朝野一致支持,因此不會邀請江宜樺前往報告備詢。王金平說,如果覆議案通過,一切先回到原點,修法是以後的事情。
另朝野協商針對民進黨團提出的復議案與行政院的覆議案進行討論,最後決定交由法制局研究是否有競合問題,以及每會期最後一次會通過的議案咨送總統後,立法院可否提出復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