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馬總統昨天要求行政院向立法院提《會計法》修法的覆議案,行政院立即做出回應表示,政院決定提出覆議案,並在六月十日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後,呈請總統核可,再送立法院進行相關程序。
對此,立法院朝野黨團同聲支持,立法院長王金平說,將依程序邀集朝野協商。另外,法務部也說明指出,由於政院將提覆議,顏清標、張清堂均不能獲釋。
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指出,總統邀集行政、立法首長深入討論,江揆在會中表示,經過深思熟慮,相關修法確有不妥之處,考量社會高度關切本案,如在此時副署公布,將有違社會期待,因此行政院基於以下兩項理由,將提出覆議。
其一,三讀通過的《會計法》修正條文,對於民代不當使用業務費的不罰標準與教授不同。教授部分,有「公款公用」與「公款私用」的區隔,公款私用需負刑事責任,民意代表無相關區分,針對不同身分產生不同的不罰標準,有違平等原則之虞,未來施行有重大窒礙難行之處。
其二,針對條文遺漏「教」字的疏誤,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雖已在日前提出相關法律意見,但司法界與司法機關仍有不同看法,為了避免造成司法機關的疑慮,需回到立法院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