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民眾要注意了!如果不幸遭到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汽車撞擊,或者是汽車肇事逃逸,金管會提醒,受害者可以申請強制車險補償,「特補基金」會代向肇事者追償。
汽車肇事逃逸或肇事者未保強制險無法負擔賠償金等事件時有所聞,為了保障車禍受害人的權益,金管會特別說明車禍被害人申請強制車險補償辦法。
金管會表示,未投保強制車險或肇事逃逸的汽車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於受害者或其遺屬,會給付補償金,並代向肇事者求償。金管會指出,車禍發生時受害者除立即報警處理,當場取得當事人聯單外,事故後七日可向處理相關單位申請核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且在事故發生後的三十日之後,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受害者及其遺屬另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診斷文件及醫療費用或死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為了受害人及遺屬可以迅速獲得補償,金管會指出,受害者或其遺屬可就近向任一保險公司的各地分公司或通訊處申請補償金。
金管會說,特補基金補償案件,平均每年有三千件,去年補償金額就有新台幣四億一千九百多萬元,今年一到四月補償一億四百六十三萬元;累計民國八十七年至今理賠三萬一千多件,補償七十二億一千二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