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九日撤銷台北地院有關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前)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北院三十日裁定賴素如與雙子星案被告程宏道收押禁見。圖/中央社
【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不服台北地院對市議員賴素如的交保處分,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重新召開合議庭,歷經四小時的審理、及五小時評議後,以有串供逃亡之虞,裁定檢方聲押獲准。因為這個「大逆轉」,讓賴素如僅隔一天,從交保轉成身陷囹圄。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十時重新召開合議庭,採隔離訊問方式,先訊問程宏道,直到十一時五十分才開始訊問賴素如。賴在偵訊前表示,是前來補強說明及配合司法調查。
庭訊在下午二時許結束,隨後合議庭評議,期間傳出法官曾要求賴的委任律師,提出可以不羈押但又不會串證的方法。經過長達五小時評議,裁定將賴素如收押禁見。
賴素如因涉嫌收賄,台北地檢署檢方二十八日,以涉犯收賄重罪、有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合議庭評議後,二十九日凌晨裁定一百二十萬元交保。
北檢不服旋即向高等法院抗告,高等法院經審理後在二十九日晚間撤銷北院裁定,認為案情仍有諸多事證尚未釐清,並且有多名證人尚待傳喚,恐有串證之虞,全案發回北院更裁。
高等法院指出,共同被告偵查中僅有「部分供述」,檢察官主張還有諸多事證待調查,且共犯、證人有串證之虞,並非全然無據;原裁定僅諭知賴素如具保,並不得與共同被告及證人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卻未說明如何有效替代羈押禁見的理由。
對於檢方認為賴素如涉嫌收賄廠商「前金」一百萬元,賴的委任律師昨天指出,這是選舉贊助經費,因為被控交付一百萬元給賴的世益機電老闆彭建銘,長期以來是賴的贊助者,過去就有支助五十萬經費紀錄,賴以為是選舉贊助款才會收下,並非雙子星開發案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