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首宗救濟案件出爐,個案為某醫學中心一名疑似羊水栓塞死亡的產婦,獲得最高救濟金額二百萬元。
「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於去年十月一日上路,根據衛生署統計,截至三月二十日共申請六十二件,衛生署已審查案件共十五件,十三件確定給予救濟,獲救濟比率近八成七,其中八件為產婦死傷、五件為新生兒死傷,不符合救濟案件有一件(新生兒)另一件則需補資料再審查,救濟金額十五到二百萬不等,總計金額為一五三五萬元。
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在產婦獲救濟案件中,以產婦意外死亡或傷害為主,原因疑似羊水栓塞等不可抗力因素,而新生兒獲救濟的案件,則以產程過久造成寶寶腦部缺氧、生產過程中無法預期的死傷等為主。
衛生署醫事處長許銘能表示,生育事故救濟經費來自「醫療發展基金」,原則仍為「調解先行」,醫院(醫師)及家屬和解後,由醫院(醫師)幫患者或家屬提出申請,審議委員會三個月內完成審定,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救濟金不超過雙方和解金額。
許銘能說,目前衛生署已委託藥害救濟基金會為送件申請單位,審查部分,則由衛生署邀請十五名人員組成審議委員會,包括婦產科、兒科、法界人士、民間代表等。
此試辦計畫將持續三年,至一○三年為止,許銘能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順利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如此一來,未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將併入辦理,若一直無法通過,則視生育事故救濟試辦結果狀況,考慮擴大救濟,包括麻醉、手術等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