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經濟活動快速成長後,製造出來的化學品及產生的空氣汙染,正以空前未有的速度改變大氣結構。特別是化石燃料燃燒後所產生之二氧化碳氣體,大量排放進入大氣後,吸收地表之長波輻射,造成人為溫室效應,使地表溫度逐漸增加,導致全球暖化、溫室效應及造成氣候變遷等危機。
外在環境是設置太陽能發電首要條件,日照充足,陽光無遮蔽,周邊環境應考慮建築物空間、鹽害雷害、風況、天候、防潮、排水及地盤狀況等。建築結構方面,梁、柱等位置應考量載重設計,架設於外牆時,需考量強度設計及加強防漏水施工。
法規方面,如屋頂為合法建築物,且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高度在兩公尺以下,或建築師、土木技師及結構技師出具設備簽證文件者則免請領雜項執照;若設備設置於合法建築物高度超過兩公尺,或擬設於屋頂避難平台之建築物者及設置於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則應申請雜項執照。
一般而言,每千瓦約需七至十平方公尺的面積,安裝地需考量屋頂現場有無造成模組遮蔽之物體,如女兒牆、水塔、屋突、樹木、附近建築物等,避免在受遮蔽區域安裝模組,以免降低系統發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