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議題爭論不休,府院決定訴諸公投解決。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檢驗,若政府竭盡心力,保障核安的情況下,民眾仍有疑慮,認為台灣寧可承受重大損失、高電價與限電危機,甚至犧牲經濟成長,主張核四停建,政府「勇於面對公投檢驗,並尊重全體國民最終政治決定。」
核一、核二、核三已漸老舊,核四是因應國內用電需求不得不的建設,但十多年來,擁核、反核爭執不休,核四一直建建停停,如今已到關鍵時刻,建與不建應有一個了斷,核四公投可謂不得不的選擇。
自作自擔當,佛門講求因果,要看未來,就看今日作為。所謂自作自受,即今日所為,明日自己承受,因此,核四公投一定要慎思敏行,以免自己受罪,禍延子孫。
核四不是是非題,而是選擇題,如果想選擇「價廉物美」的用電,是不二選擇,若想安全無慮,保有少核輻射的健康環境,反核四是必然的選擇。
是否有第三種選擇?理論上,好像沒有,事實上,問題是人製造的,人也應有解決能力,如果除去意識形態、權謀算計、隨波逐流,並平心靜氣,做足功課,理性分析,不盲目衝動,做出的選擇決定,可能比較不會後悔。
在自我為主的社會,要做到理智客觀很難,只能要求政府對任何和民眾有關的重大決策,一定要透明化,讓民眾充分了解。透過座談、聽證、辯論,真理愈辨愈明,共識才可能愈來愈凝聚,答案才會愈來愈明確。
如此,各人的選擇決定,必須各自負責,怨不得任何人。各種選擇,都有利弊;利多弊少,趨吉避凶,是選擇的考量。當然,無論在野在朝,不能全以自身利益考量,要拿出政治良心,才不會成為「罪人」,遺臭萬年。
莆田客(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