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紐西蘭研究發現,童年時期看太多電視的人,成年後比較可能犯下刑事罪,並較易出現侵略性人格特質。
奧塔戈大學(University of Otago)這項研究追蹤一九七○年代初期出生約千名兒童的看電視習慣,研究開始時對象的年齡為五至十五歲,研究直至他們二十六歲時評估可能影響。
這份本周發表於《小兒科期刊》(Pediatrics)的研究發現,兒童時期看電視的情況,與成年初期出現的反社會行為具強烈關連性。
研究共同作者漢克斯說:「平日晚上看電視時間每增小時,成年初期遭刑事定罪的風險增加約百分之三十。」研究也發現,看太多電視與侵略性人格特質有關,並會增加負面情緒的傾向。
研究表示,兒童可能是從電視上學到反社會行為,導致情感麻木與發展出侵略性的行為。
不過,連續觀看電視幾小時帶來的社會疏離感也是可能原因。
漢克斯表示,這項研究佐證了美國小兒科學會的建議——兒童每天看「高品質」電視節目的時間不應超過一至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