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三個人到一間旅館投宿,管理員說:「三個人共住一間房間,一個晚上三十元。」
他們每人付了十元就到房間去了。老闆後來跟櫃台人員說:「收他們二十五元就好了,你拿五元去退給他們。」
櫃台人員想:「五元還給他們,三人沒辦法平分,不如我吞下二元,只拿三元到他們房間,讓他們每人退回一元。」
讓我們做個總結:有三個人,每個人付了十元,拿回一元,每人實際付出九元,三×九=二十七,櫃台人員拿了二元,二十七+二=二十九,但原來共是三十元,那不就是有一元不知道到哪裡去了嗎?這是怎麼回事呢?
(解答在本版一角)
解答
老闆收了二十五元+客人被退回的三元+櫃台人員拿的二元=三十元
分析:
這個案例是屬於邏輯學裡的「胡言亂語」,利用「轉移目標」的詭辯,讓人迷失在對方語言的邏輯裡,而搞不清楚正確的方向,就容易被對方牽著鼻子走,但又覺得怪怪的。其實在這個案例裡,二十七元是付出去,怎麼能跟櫃台人員拿的二元相加呢?另一種解答是客人付二十七元-老闆收到的二十五元=二元(櫃台人員拿的),這個邏輯也通。
題目摘自時報出版《學校沒教的邏輯課》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