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朱雲鵬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
政府曾經推出合宜住宅政策,並在新北市數個地點實際執行;不幸的是,在剛推出之時,媒體沒有深入分析這個政策的內涵,沒有讓民眾建立完整的認知,甚至以訛傳訛,造成不良的印象。有人以為合宜住宅就是一般社會住宅,有些人認為合宜住宅會壓低附近房價,又有些人認為就是貧民窟,出入分子複雜,會令治安敗壞,而堅決反對。其實合宜住宅是非常好的社會福利政策,內政部若因外界這些偏見和誤解而停止推動這項政策,將是社會的損失。
合宜住宅和社會住宅最大的不同,在於合宜住宅為房地出售,而社會住宅只租不售。住戶方面,合宜住宅限定承購資格,讓無法承受都會區高房價的家庭,也能擁有自己的房子,以實現居住正義;社會住宅則是輔助弱勢,以低於市場的租金將房屋租給需要住宅的弱勢家庭;希望這些家庭在安頓下來之後,經由社福團體或社工人員協助,弱勢者能一步步脫貧自立。
所有這些政策的背景,就是房價攀高不下,尤其中北部都會區的房價,的確存在過度炒作的問題。所幸在實施奢侈稅以及房地產實價登錄之後,房地產市場的泡沫正緩緩消溶。相對於前些年,房價逐漸穩定,但就居住正義而言還是大有努力空間,大批在都會區工作、想買房子收入卻不足以負擔的青壯人口仍然望屋興嘆,又或許正因此遲遲不敢結婚生子。
由此可見,高房價因素也造成我們社會走向劇烈的少子化。據經建會指出,台灣婦女總生育率的歷史高點在民國四十年,達七點○人,其後一路下滑,至七十三年首度低於人口替代水準之二點一人。七十五至八十六年間,總生育率均維持在一點八人左右。自八十七年起,總生育率繼續明顯下降,九十二年總生育率僅一點二人,使我國成為世界上「超低生育率」的國家之一;九十八年更跌至一點○人之新低點。長此以往,台灣未來將會面臨嚴重的勞動力不足,社會保險制度也會因為人口結構急遽轉變而產生危機。
既然如此,何不廣設合宜住宅,並讓三歲以下幼兒數超過平均值的無自用住宅家庭優先承購,如此一舉兩得,同時解決高房價和少子化的問題?
目前多數地方政府有幾萬元的生育補助,但是和養兒育女的成本相比,實在是杯水車薪。對這些家庭而言,獎勵生育最直接、最有用的辦法就是推出合宜住宅。而且政府不一定需要自己蓋;在有捷運到的地方,民間已經蓋好但未賣出的房子,政府也可以訂一個合理底價去作大批標購,買入接近底價的房屋,再配售給這些家庭。
施政要有創新,而且要跨領域配合。推動合宜住宅和鼓勵生育,分屬於內政部內不同的一級單位,需要兩個單位的合作。如果在同一個內政部,都不能做跨單位的整合,太說不過去。我們希望內政部拿出魄力和決心,全力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