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火鍋店出來,寒風令我們勒緊圍巾快步往回家的路走。經過一家3C店,阿仙被霓虹燈扎了眼睛似的開口問道:「喂,妳知道,唉!這家店……」沒等他繼續講,我就接口說,「別,別……別又問我這家店有沒有賺到錢。笑死人了,誰會知道呀?」
阿仙低聲笑起來說,「我不是要問這個啦!」我們繼續往前走,「那,你要問……」阿仙一本正經回答:「我只是,只是要問,這家店有沒有賺錢。」又上當了,回頭想搥他,一溜煙,他往前跑得不見人影。這個仙式幽默已經玩過好幾次,自己卻屢屢上當,因為阿仙那一本正經的表情,根本是捉弄人的絕活,可能要被捉弄好多次才能變聰明。
一想起這些趣事,我常獨個笑出聲來,這小子最討喜的就是幽默。回頭看自己,愛聽的讚美,不也是「妳好有幽默感」嗎?
哦!幽默是一種才華,更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天賦,還沒見過什麼人靠後天練習得以變得有趣。對我這從小在愁苦環境長大,願望又經常遙不可及的平凡女子來說尤其如此,要輕鬆又自在的表達出好笑的一面,並不那麼簡單。
然而,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臭臉妹居然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個有幽默感的姐姐」,哇!是自己原本就值得這個形容?還是,這形容激發了自己幽默的潛能而得以揮灑?
總而言之,決定要以「文化諧星」的姿態帶給大家歡樂氣息,是後半生的志趣。照理說,這姿態的前提應是先卸掉臭臉換笑容,嗯!好像又有點困難。
阿仙捉弄我的目的,也不外是「哦,妳笑了,笑得這麼好看,那我就放心了。」笑點「太高」,會讓周邊朋友費心扮諧星,但是,愁眉苦臉本是天性,一時也難脫胎換骨。
好在有阿仙的幽默感做範本,推著自己盡量成為一個好笑的人,為世界帶來歡欣娛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