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憂慮現行的勞工退休年金及軍公教月退俸制度,將造成未來世代的沈重負擔之時,行政院卻又決定將勞保局及健保局約千名雇員轉任為公務員,引發考試院的反對,直稱此舉無異是將「黑官漂白」,並表示國家將因此再增加一百零四億元的退休給付。該補的財務破洞還找不到解方,卻又弄出了一個窟窿來,讓人看不懂政府的決策邏輯。
健保局的員工是否該成為公務員,已討論多年了。往年,每當健保局的員工領取四個月年終獎金的訊息見諸媒體時,就引來一陣撻伐,指責健保局虧損累累,員工的年終獎金卻比公務員還高。如今,行政院決定讓這批未通過國家文官考試的雇員轉任公務員,社會卻是有不同意見。考試院是為確保文官晉用管道的公平而反對,但最能說服國人的卻是此舉將再增加國家一百零四億元負擔的說詞。
勞保局及健保局的千名員工轉任為公務員,其工作形態沒有改變,薪水變動不大,工作效率可能還會隨著年歲的增長及公務員特有的保障制度而降低,國家並沒有從這項改變中獲得好處,但兩局雇員卻只因身分的改變,平均每人就能多領千萬元的退休金。從這個案例中,清楚顯示勞工退休制度與軍公教退休制度的嚴重落差。
近月來,各界在討論退休金制度改革時,都從退休基金的永續、不要增加下世代負擔的角度為考量,對現行不正義的現象則較少觸及,其不合理的情形從軍公教退撫制度比司法官退休的優遇制度還優厚,就可見端倪。難怪當前司法官退休大都選用公務員退休制度。
法官為終身職是憲法所明文規定,其目的是為保障法官獨立審判的精神,不為五斗米折腰,因此是所有廣義的公務員中最有保障的工作,但法官必須要年滿七十歲才能「優遇」且不能另兼他職,不像公教人員五十歲就可以開始領取「終身俸」,且無在職的限制,可以到民間任職再領取一份薪水。也就是說,過去三、四十年來,行政部門一再自肥的結果,導致軍公教人員的退休制度優於憲法唯一「保障」的法官。從此就可以看出軍公教現行退休制度的荒謬。
每個工作視其性質難易,其薪資待遇本來就會有差異,各人依其薪資高低、服務期間長短不同,來繳交退休準備金,日後領取不同的退休金本是天經地義,但如果社會上出現不妥善的制度,讓有些人繳得少卻領得多,其不足的金額卻又要全民或下一代負擔,在相對剝奪感下,必然會引起對立。
不論是士農工商,都是建構穩定發展社會所必要的支柱,行業間不應有貴賤,政府在改革勞工年金或軍公教的退休俸制度時,應消弭兩者間的落差,並建立一個公務體系和民間職場投保年資可以銜接延續的制度,降低雙方延攬對方優秀人才的門檻,使健保局和勞保局的雇員究竟是依公務員的身分或勞工的身分來領取退休金,沒什麼差別。回歸到投保的薪資高低及年資長短來決定退休金多寡的公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