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讓港澳學生自由回家」行動小組的港澳學生代表,昨天上午前往教育部外陳情,要求簡化出入境程序,讓學生於首次申請後,未來出入境不必再得到學校公文逐次批准,也希望現行簽證期限能由三年延長至四年,免去加簽與繳費的麻煩。
現行的制度規範,港澳學生來台簽證期限三年,且於出入境前必須先取得學校的同意公文,再前往移民署等機關辦理相關事宜,但因各校行政程序不一,有時一等就是三至五天。之前就曾發生台科大學生母親過世,因學校放春假而延誤了奔喪的時間。
目前教育部已研擬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修正條文,預期於一○二年七月底前完成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