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台就學的陸生納入健保範圍;此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陸生納入健保,牽涉三個層面:人權、公平與制度合理性。
從人權觀點看,不管任何國籍在台求學學生生病,因沒錢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病情惡化,這是善心的台灣社會不願意看到的情形。讓病者有所醫,這是人道思考,也是普世價值,朝野都認同。這也是為什麼前一陣子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有意提案修法,將陸生納入健保的原因。但引起議論後,黨主席蘇貞昌出面擋下暫緩提案。
目前來台求學的外籍生和僑生都納入健保,基於公平原則,將陸生歸類為「境外生」,比照僑生、外籍生納健保,公平合理。反而是若其他外籍生、僑生都有健保,唯獨陸生排除在外,才是差別待遇。
台灣善待來台學生,但是台灣留外學生並未獲得同等待遇,這是另一層面的不公平,有待外交部和教育部努力,改善待遇。一旦台灣將中國大陸來台學生納入健保,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政府也該爭取在大陸唸書的「台生」比照同等待遇。
台灣希望多吸收海外學生,一方面解決大學招生不足問題,另方面希望這些學生對台留下好印象,返國後會對台灣友好,播下友誼的種子。如果基於提供招生的額外誘因的政策動機,則應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貼外藉生、僑生和陸生的保險差額。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質疑,外國人對台灣沒有一分貢獻、沒繳納過一毛稅金,這與「全民」有很大差別,不宜納入健保。就制度的合理性,施文儀的質疑不能謂之無理。但台灣全民健保制度兼具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的精神。外籍生和僑生均非「全民」,但也都納入全民健保了,如果陸生不能循例納保,則外籍生和僑生也應該退出健保。應該將所有來台求學學生,另採學生團體保險方式,當然費率會比健保高,由他們自行承擔或教育部編預算補助。
全民健保也是一種社會保險,「付多少費用,享受多少保障」是保險的基本原則。據目前行政院草案陸生納保將以第六類身分加保,每月保費一千兩百四十九元,其中政府負擔五百元,陸生自付七百四十九元,每年自付保費八千九百八十八元。
目前二十歲至二十四歲年齡層,每人每年平均使用的醫療費用為九千零八十四元。而外國籍學生為六千兩百元,僑生則是四千元。目前來台就學陸生約一千八百人,二十幾歲年齡層的陸生健康狀況較好,使用的醫療資源較少,而且目前規畫的陸生每年的自付額,與同年齡的醫療費用平均數差不多,對健保的財務狀況影響不大。當然將來政府如果對大陸學生來台就學鬆綁,陸生人數增加,對健保和政府財政的壓力也會相對增加。
從人權考量,陸生納保應無可爭議。從公平考量,外籍生和僑生都納入健保,陸生循例納入健保可稱公平。如考量制度合理性,不為納稅人、政府財政和健保財務增加太多負擔,讓陸生納入健保,但自付額提高,減少政府補助額,應是兼顧各項需求的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