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和新竹地檢署合作展開「清道專案」,清查民眾占用人行道情形,包括招牌或雨棚突出占用到人行道上空,縱使不妨害行人通行,都列入取締、移送法辦的範圍。雖然商家抱怨不斷,但民眾都表支持。
商家占用人行道非新竹市所特有的現象,全台只要略有人潮的街道,皆有占用人行道的情形,而法定騎樓被占用的情況更嚴重。在執法意願低落的城市,甚至連馬路停車格位或慢車道都被占用。行人的安全毫無保障,但執法機關對這類違法行為,似乎無感;現在終於盼到新竹市政府和地檢署出面遏止這種現象。
社福單位多年來一再要求建立無障礙空間,傳播媒體也一度緊盯著公共建築物和大眾運輸系統的無障礙設施是否符合民眾的需求,但對騎樓或人行道是否被占用、是否平整,關注的力道不足;殘障人士還是行不易。台灣的人行道空間不但對殘障人士不友善,對推嬰兒車或拉著菜籃車、行李箱的人都不友善。走人行紅磚道,磚塊間的溝槽導致小輪車顛簸難行,走騎樓,不但每一戶店家騎樓的高度不一,有些還擺放商品、隔板以致無法通行,逼著推嬰兒車、菜籃車、行李的人,走上慢車道,與汽機車爭道。
新竹市政府和地檢署的聯合行動,因先針對兩條道路的部分路段執行「清道專案」,因此引起部分店家的不滿,要求「要做就全市都做」,這項要求絕對合理。從法律層面看,選擇性的司法正義不是正義,否則司法將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幸好公權力機關並不打算做個樣子後就鳴金收兵,新竹地檢署聲稱未來每周將取締一條路,逐漸擴展範圍到整個新竹市的人行道都歸還給行人為止。
有些店家也不願意占用人行空間,但當左鄰右舍都搶到街上了,為著氣勢也只好往外推。若政府拿出魄力讓店家將貨品擺回店裡,把人行空間讓出來,大家公平也比較能接受,何況友善的人行通道或許還可從大賣場、百貨公司搶回一些客人。
我國的法治表現,就像個調皮的小學生般「大過不犯、小錯不斷」,占馬路營業的違章夜市、菜市場外的違規攤販,在燈桿上懸掛店招路標等;他們竊占的態樣類似,又將營業成本外部化,侵蝕了合法店家的交易機會,也應該納入改善的範圍。
新竹市是一個科學的城市,有優秀的大學、有國際馳名的高科技公司、科學園區,市民的平均收入名列前茅;有條件成為我國的典範城市,當人行空間獲得改善後,相信街道的容貌也變得更加清爽,只要市府再用一點心,未來的新竹市將可以洗刷「對行人很不友善」的形象,成為迷人的都市。
我們也建議其他城市,任選轄區內一段騎樓或人行道如台北市選文山、士林北投一帶,推著嬰兒推車試走個一、二百公尺,是否該跟進新竹市的「清道專案」 ,答案就很清楚了。